相关考生:
按照省招生考试院关于成人高考艺术类专业加试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3年成人高考艺术类考生专业加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加试的对象
2023年报考安顺学院音乐学、艺术设计学及环境设计的所有成教考生。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本次专业加试,由安顺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统一组织实施,不收取任何费用。采取“申报审核”形式开展,首先由考生向我院提交申报资料,再由我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考核。具体按以下流程实施:
1.考生提交申报资料。请加试考生于2023年9月22日至10月9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我院提交申报资料。逾期未报者,视为放弃加试资格,不予录取。申报资料包括:
(1)身份证正反面图片;
(2)专业能力证明材料,请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①音乐学:音乐类专科毕业证书、音乐教师资格证、音乐等级证书、音乐类获奖证明、个人的演唱或演奏视频等;
②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类专科毕业证书、艺术设计类等级证书、艺术设计类获奖证明、参展证书及参展作品、个人作品的现场设计视频等;
③环境设计:环境设计类专科毕业证书、环境设计类等级证书、环境设计类获奖证明、参展证书及参展作品、个人作品的现场设计视频等;
其他能够说明本人专业水平的资料,亦可作为证明材料。
(3)个人手持专业能力证明资料的照片。
以上资料,请考生自行发送至我院邮箱: 2110878570@qq.com。邮件标题请统一为:“姓名+考号+报考专业2023专业加试审核资料”;考生所提交的图片或视频资料必须完整清晰,且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专业加试资格,不予录取。
2.组织开展审核。待考生资料提交完毕后,继续教育学院于10月9日至10月13日组织专家对考生专业能力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类型。考核结果是录取艺术类考生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3.考核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将在10月14日至10月18日期间通过安顺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及时向我院反映。
4.考核结果上报。公示期满后,将考核结果上报省招生考试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或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安顺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
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851-33323202
安顺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