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成人教育部

       栏 目 导 航

 部门简介 
 机构设置 
 岗位职责 
 网站隐私说明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部门概况>>岗位职责>>正文
 
院长岗位职责
2015/07/16   审核人:

 

    1.遵守相关政策法规,指导各科室开展继续教育学院成人学历教育、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工作。

    2.负责培训管理制度、职业技能工作制度、成人学历教育工作制度的实施和完善。

    3.继续教育学院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内部人事协调、岗位设置、人员安排工作。

    4.组织申报新的有市场潜力的专业和职业技能鉴定工种,以及进行培训新项目的引进、合同的洽谈和签订。

    5.负责与上级部门沟通,完成职业技能鉴定工种的申报、鉴定、考试等协调工作。

    6.负责成人学历教育工作的招生、报名、报考、培训等组织协调工作。

    7.负责成人函授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政策、模式、规律的研究工作,创新办学体制。

    8.与书记共同主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参与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

    9.按时完成学校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关闭窗口
部门简介 | 网站地图 | 隐私说明

地址:安顺市中华东路483号(市教育局大门往里100米)  电话:0851-32232031    邮政编码:561000  

版权所有© 安顺学院 黔ICP09002237号 管理部门: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  E-mail:cjbbgs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