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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守相关政策法规,在院长的带领下开展继续教育学院成人学历教育、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工作。
2.负责制定培训管理制度、职业技能工作制度、成人学历教育工作制度,并逐步实施、完善。
3.组织申报新的有市场潜力的专业和职业技能鉴定工种,以及进行培训新项目的引进、合同的洽谈和签订。
4.负责培训项目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5.在院长的带领下,组织职业技能鉴定的报名、考试、鉴定、结算等工作。
6.负责成人函授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政策、模式、规律的研究工作,创新办学体制。
7.负责组织成人学历教育的招生、报名、报考、面授、考试等协调工作。
8.副院长在院长领导下工作,院长不在时副院长履行院长职责。
9.按时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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