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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行政工作职责
2015/08/26   审核人:

 

继续教育学院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继续教育(含成人学历教育、职业技术鉴定、培训等)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学院按需办学、服务地方的指导思想和发展规划、确立继续教育发展目标;
    二、积极开展成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政策、模式、规律的研究,创新办学体制,拓展办学的路子和项目;

 三、主动争取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加强与行业、企业、社区、社会团体及其它高校的联系,积极开展联合办学;

 四、大力宣传就业准入制度,认真组织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培训,提高毕业生、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竞争能力;

 五、搞好继续教育方面的招生工作。树立服务意识、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采取灵活多样的招生形式和方法,确保生源充足;

 六、不断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在教学、教务、考核、证书等方面采取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以可靠的办学质量去拓展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七、建立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逐步形成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管机制,保证继续教育的健康发展;

 八、做好各级各类考试的组织管理等工作;

 九、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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