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确保师生的安全,根据贵州省教育厅校园安全防范管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三创”办等有关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车辆凭证出入。出入大门时请将继续教育学院车辆通行停放证放在车上明显位置,以便门卫查验。
二、车辆停放必须按要求停放在校园划定的停车区域内,不得乱停乱放。
三、任何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五公里);上下学期间,无继教学院通行证车辆禁止在校园内行驶和进出校园,有证车辆也尽量错开此高峰期,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
四、无继教学院通行证的车辆,如确需进入校园联系公务、探亲或帮助院内住户操办婚丧事宜等,必须电话与单位或户主取得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并在门卫处进行登记,但停放时间不得超过一天。
五、校区仅提供车辆通行和停放服务,车辆、车内物品安全责任自负。
六、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经劝阻教育不听者,学校保安人员及门卫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校园;对违反本规定而出现任何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安顺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零一四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