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成人教育部

       栏 目 导 航

 理论园地 
 规章制度 
 组织建设 
 综合治理 
 活动专题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党政工作>>综合治理>>正文
 
安顺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消防安全制度
2015/07/10   审核人: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的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学院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学院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党支部书记、副院长、综合办公室、教务科、鉴定科、培训科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院长和书记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学院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
    2、学院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学校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院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国家相关节日和开会学习时间,经常对全院教职工及临聘人员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各工作人员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政治、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院周边房屋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院确定将机房、办公室、图书室、资料室、会议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砂箱、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更换药剂。
    4、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8、教职工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教职工和学生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院长是学院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院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安顺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5年6月6日

 

 

关闭窗口
部门简介 | 网站地图 | 隐私说明

地址:安顺市中华东路483号(市教育局大门往里100米)  电话:0851-32232031    邮政编码:561000  

版权所有© 安顺学院 黔ICP09002237号 管理部门: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  E-mail:cjbbgs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