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成人教育部

       栏 目 导 航

 在职教师培训 
 普通话培训考试 
 就业创业培训 
 资格培训考试 
 计算机培训考试 
 其他培训考试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培训考试>>资格培训考试>>正文
 
教师资格证考试面试工作人员守则
2015/12/10   审核人:

(教师资格证考试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考点主考、面试考官、候考室监考员、抽题室监考员、备课室监考员和流动监考员等)

一、面试工作人员是考场内的考试执法者,是考试实施真实有效的直接鉴定人。面试工作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二、面试工作人员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政策、法规,熟悉相关业务,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承担相关考试工作。

三、面试工作人员在履行监考职责时必须佩带规定标志,严格遵守考点考试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四、考前领取面试试题或安装试题软件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并妥善保管资料、设备,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考点负责人报告。

五、面试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

六、面试工作人员应认真组织、监督考生应试,制止、处理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得隐瞒袒护。必须将违纪考生的情况如实填入《面试考点记录单》(附4),没收的违纪证据,应附在《面试考点记录单》后。对扰乱考场秩序者可以直接逐出考场,并报告考点主考及时处理,记入《面试考点记录单》。

七、面试工作人员对考生既要严格执行纪律,又要耐心热情,不要因执行纪律而影响考场正常秩序。

八、面试工作人员有权制止除佩带规定标志以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未经当地考试承办机构允许,不得在考场内照相、录音、录像。

九、面试工作人员在考点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阅读书报、谈笑等)。任何时候,不得以任何理由泄露面试内容。

十、面试工作人员不得监守自盗,不准暗示、协助或支持考生违纪、舞弊,监考员本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留、复制面试试题(含评分要点、评分参考),也不得指使他人进行以上违纪行为。考试工作人员违纪的,视其情节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关闭窗口
部门简介 | 网站地图 | 隐私说明

地址:安顺市中华东路483号(市教育局大门往里100米)  电话:0851-32232031    邮政编码:561000  

版权所有© 安顺学院 黔ICP09002237号 管理部门: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  E-mail:cjbbgs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