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市(州、地)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领导下,具体组织规定范围内的职业鉴定活动,并为鉴定活动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鉴定场所。主要职责任务是:
1. 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的申请,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经鉴定指导中心核准后,签发准考证;
2. 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考核和考评;
3. 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务;
4. 汇总鉴定成绩,并报送有关鉴定指导中心;
5. 向省市(州、地)鉴定指导中心提供鉴定报告,对考评小组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
6. 协助省市(州、地)鉴定指导中心办理证书手续,并负责向合格者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7. 负责鉴定的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工作;
8. 不断完善自身条件,自觉接受省市(州、地)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监督检查。
贵州省第120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201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