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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行政管理工作制度
2015/07/16   审核人:

   为了规范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建立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学院管理体制,促进学院的行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学院的教学质量、办学效益、社会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结合本学院的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学院行政工作制度。

    一、 行政机制 
    1、学院实行院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 涉及多部门协调的问题和关系到全院的重大问题,由院务会议讨论决定,做到部门工作分工不分家,团结协作。 
    2、学院各部门实行主任(科长)负责制,员工实行岗位责任制。 
    3、学院实行逐级负责制,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的管理工作原则。在工作中,实行逐级领导和逐级请示汇报工作制度,请示汇报工作的程序为:个人部门主任(科长)分管领导院长。 
    4、学院各部门负责人和职工应按照请示汇报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原则上不越级请示汇报。各级负责人在接到下一级的请示汇报时,应根据自己的工作管理权限尽快予以批复或向上一级汇报;如下一级请示汇报工作中,两次未得到分管领导的批复,则可越级上报,直至向院长请示汇报,必要时提交学院务会讨论;在此过程中,因延误造成不良后果,追究其责任人与当事人责任。 
    5、在正常情况下,学院管理工作原则上按以上程序开展工作。如因工作特别紧急,或分管领导外出时,或对学院和学校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特殊情况,学院每位员工或各级负责人均可直接向学院分管领导或院长直接请示汇报工作。若学院领导不在,可以向学院办公室反映,由学院办公室报告有关领导,及时解决。 
    二、 工作规则 
    1.学院行政工作实行院长全面负责、副院长分工管理、各部门具体实施的分级管理办法, 院长行使学院行政工作决策权。 
    2.为确保院长决策的科学性,学院建立党政联系会议议事制度。由院长、副院长、党总支书记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以会议的形式协助院长进行决策。 
    3.党政联系会议由院长召集、主持,必要时可请有关人员列席。 
    4.党政联系会议上,院长就会议议题,在充分听取与会同志意见的基础上做出最后决定。凡经党政联系会议形成的决定或决议纪要,学院内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参会成员本人对决定、决议或纪要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必须按照组织原则无条件执行。 
    4.每学期(学年)末各部门应将本学期(学年)工作总结下一学期(学年)部门工作计划送交院办。 
    三、学院会议制度 
    1、专题工作会 
    专题工作会议由分管正(副)院长、书记视工作情况召开,参加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会议内容及决定事项由主持人确定,根据工作性质分别向院长或党总支书记汇报或通报。 
    2、学院中层干部会 
    学院中层干部会由学院院长和党总支书记总结、布置工作,宣布学院重要决定或通报学院重要工作。 
    3、工作例会(全员职工大会) 
     工作例会一是每周一上午召全院教职工大会,由院长或书记主持,主要对学院本周工作研究布置及上周落实推进情况做总结;另外要通报各部门工作进展及布置有关工作。 
    4、学期(年)末总结会议 
    学期(年)末总结会议由院长主持召开,全体教职工参加,通报一年来的各部门工作及学院工作的完成情况,总结经验和教训。部署学院下一学期(年)学院行政工作,明确工作目标与任务,动员和组织全院教职工开拓创新,努力工作,为学院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安顺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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