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我院学生和其他院校学生以及符合鉴定条件的社会成员能够了解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相关知识,我们特制作这份资料,以满足大家的需要。
一、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1、什么是职业资格?
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
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职业)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职业)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职业)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
2、什么是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和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资格认证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什么是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作用是什么?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或复合型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社会按照一定的职业规范和标准,对劳动力质量进行考核和评价,对劳动者拥有劳动力产权和质量的认定。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正的有效证件。
4、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几级?其管理体制如何?
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安顺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接受初级、中级和高级的申报和鉴定。
5、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明确指出:“实施职业教育应该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法规确定了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依据。
6、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科教兴国”战略方针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一项战略措施。这对于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培训和发展劳动力市场,促进培训与就业结合,推行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7、什么是就业准入?
就业准入是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并向社会发布。
8、国家规定实施就业准入的职业有哪些?
目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规定实施就业准入的职业。
安顺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的鉴定工种有哪些?
包括制冷设备维修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电工、水处理工、水土保持防治工、煤质化验工、化学分析工、水质检验工、化学检验工、食品检验工、仪器分析工、茶叶粗制工、中药材种植员、淡水鱼饲养工、蔬菜园艺工、林木培养工、花卉工、微生物检定工、计算机维修工、计算机系统操作工、计算机软件工、计算机文字录入员、校对、播音员、话务员、装潢美术设计、室内装潢设计、装饰美工、装饰装修工、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营养配餐师等工种。
9、推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以落实就业准入政策为切入点,在推进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的进程中,坚持行政管理与技术支持相结合,坚持严格质量控制与进一步扩大职业技能鉴定的覆盖范围相结合,大力提升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认可程度,促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就业制度、职业培训制度和企业劳动工资制度相互衔接,使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市场就业和引导劳动者素质提高中发挥重要作用。
10、如何理解学历文凭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首次明确提出,我国要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并重的制度。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再次重申要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
11、目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主要由那些部门负责?
根据《职业资格证书规定》,职业资格证书实行政府指导下的管理体制,由国务院劳动保障、人事行政部门综合管理,通过学历认定、资格考试、专家评定、职业技能鉴定等方式进行评价。劳动保障部负责以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鉴定和证书的核发管理。人事部门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评价和证书核发与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国务院有关劳动部门按规定办理和核发。
二、职业技能鉴定
1、职业技能鉴定
职业技能鉴定是一项基于职业技能水平的考核活动,属于标准参照型考试。它是由考试考核机构对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所应掌握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做出客观的测量和评价。职业技能鉴定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2、职业技能鉴定方式
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一般采用笔试或计算机智能化平台考试,操作技能考核一般采用现场操作加工典型工件、生产作业项目、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计分一般采用百分制,两部分成绩都在6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上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
3、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技能鉴定所(站)是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场所,它是职业技能鉴定的基层组织,承担规定范围内的职业技能鉴定活动。具体工作任务包括:(1)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的申请,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鉴定指导中心核准后,签发准考证;(2)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考核或考评;(3)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务;(4)汇总鉴定成绩,并负责报送鉴定指导中心;(5)向鉴定指导中心提供鉴定报告,对考评小组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6)协助鉴定指导中心办理证书手续,并负责向鉴定合格者发放职业资格证书。(7)负责鉴定的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等工作。
4、申报职业技能鉴定有哪些要求?
参加不同职业、不同级别鉴定的人员,其申报条件不尽相同,考生要根据相应国家职业标准要求,进行申报。一般申报条件为:参加初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学徒期满的在职职工或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参加中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了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并连续工作五年以上、或是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参加高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了中级职业资格证书5年以上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生产作业不少于10年、或是经过正规的高级技工培训并取得了结业证书的人员;参加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了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特长、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具有传授技艺能力和培养中级技能人员能力的人员;参加高级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是任技师3年以上、并具有高超精湛技艺和综合操作技能,能解决本工种专业高难度生产工艺问题,在技术改造、技术革新以及排除事故隐患等方面有显著成绩,并且具有培养高级工和组织带领技师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能力的人员。
我院学生均符合参加初级、中级和高级工种申报、鉴定的条件,根据人事部门的答复,我校学生申报本专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可直接申报初级工鉴定;申报跨专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必须从初级工开始申报。
5、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国家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基础知识(含职业道德)和操作技能两个方面。这些内容是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和相应教材来确定的,并通过从国家题库中抽取试卷来进行鉴定考核。
6、如何报名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可向我院职业技能鉴定所提出申请,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报名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培训毕(结)业证书、已获《职业资格证书》或工作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等。我院学生在毕业之前统一报名参加相应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已毕业学生或社会人员可以随时报名、分批次参加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
7、职业技能鉴定如何收费?
贵州省第一二0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安顺学院)鉴定费的收费执行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黔价行事字[1998]172号文件规定标准。其中:制冷设备维修工、计算机维修工和化学分析工执行一类收费标准,初级工200元、中级工280元、高级工400元;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水处理工、水质检验工、花卉工、微生物检定工、水土保持防治工、煤质化验工和计算机系统操作工执行二类收费标准,初级工160元、中级工220元、高级工280元;计算机文字录入员执行三类收费标准,初级工120元、中级工160元、高级工250元。
8、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实施
我国职业技能鉴定考核
职业技能鉴定实行政府指导下的社会化管理体制,即按照国家法律政策,在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领导下,由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对劳动者技能水平实施鉴定。
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步骤
职业技能鉴定的实施步骤分为四大步骤,分别是:鉴定前的组织准备、鉴定前的技术准备、鉴定实测、鉴定后的结果处理。
9、贵州省第一二0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安顺学院)职业技能鉴定采用何种试题?
所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试题由贵州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供,采用国家题库标准试卷。
10、申报职业技能鉴定注意事项
申报职业技能鉴定,首先要根据所申报职业的资格条件,确定自己申报鉴定的等级。如果需要培训,要到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申报职业资格鉴定时要准备好照片、身份证以及证明自己资历的材料,经鉴定机构审查符合要求的,由鉴定所(站)颁发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我院考生可在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教务处)申报,其他职业院校和社会考生可在安顺学院成教部申报。
安顺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办公室设在以下部门:
安顺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鉴定科 咨询电话:0851—33323202